狼來了~這次是真的要搬家!

最近看到大家在討論智慧財產權的相關議題,本來大家都在說yahoo黑心…
只是沒想到市面上看的到的網路服務,都暗藏這條黑心條款!
地圖日記,天空blog…
意思就是當你按下”送出”鈕時,便同意了這個網站上的服務條款!!
舉例來說,天空寫的是:
您對yam天空的授權 
當您使用yam天空所提供的服務時,將任何資料上載、傳送或輸入yam天空,視為您已授權本公司在yam天空網站上重製、公開播送、修改、編緝或以其他方法利用這些資料,並可再授權第三人利用

真的忍不住要講髒話!
雖然我的照片、網誌內容不是什麼好東西,可是怎麼可以這麼輕易的讓人使用哩?
講難聽點,你放了一個屁在這裡,他們可以重製、公開播放、修改、編輯…還可以授權給第三人使用!!
相關討論:http://www.haloscan.com/tb/jas9/4358429960468765794/

dog007313 Written by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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